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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貨物木質包裝改用新IPPC標識
發布:江蘇遠東木業 瀏覽:2394次
為適應2009版《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管理準則》ISPMNo.15的要求,自2014年9月1日起,出口貨物木質包裝自全面停止使用總局令第69號及第84號中規定的標識式樣,目前正在使用的已加施原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,經檢疫未發現關注的有害生物,視為合格。
按照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要求,第15號標準的***新修訂版公布了6種用于木質包裝的IPPC標識的式樣,式樣的大小、使用的字體及加施的位置,可根據需要進行變化,但必須是矩形或正方形。標識內信息應符合規定,不得增加商標、防偽符號等其他內容,用于防偽、追溯等需要的其他信息可在標識框外加注。
木質包裝標識式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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